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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二手房|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

2020-12-07 05:06:42浏览量(

摘要:海南临高县养老,漳州临高县房产网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一、什么是优先购买权?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是指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时,相关人员依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于他人或先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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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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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是指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时,相关人员依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于他人或先人一步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二、优先购买权的特征

1、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才能享有

只有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相关当事人才能依法拥有该项权利。设定房屋优先购买权这一制度,有利于当事人正确、充分、及时的行使房屋所用权、使用权及相关权利。

2、房屋优先购买权只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力

法律只是赋予当事人享有在程序上临高县购房的“优先”权,然而并没有赋于其在临高县购房时的“优惠”权。这种优先购买权是相对权,并不一定就能买到此房屋。要想实现优先购买权的话,就必须满足同等条件。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的条件,应参考同类房屋评价标准,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由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而定。房屋买卖的条件,不仅包括了价格,还包括了比如付款方式、付款的期限以及出卖人提出的其他条件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当满足出卖人的这些条件,否则就会丧失优先购买权。

3、法律对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和次数作了相应的限制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一般规定为三个月而且仅限于一次。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了!

三、哪些人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售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的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权人在进行海南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办理过户,都必须提供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要出售的公有旧房,原住户是拥有优先购买权的。

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如果临高二手房的原产权属于单位的话,交易过程中就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且出具相关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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