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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新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0-11-30 05:07:17浏览量(

摘要:海南东方房产,1、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没有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没有法律效力。2、如果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了,那么买卖交易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海南东方购房,东方买房对于许多普通老百姓来说确实是一件大事,因此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走进东方购房误区里。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没有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2、如果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了,那么买卖交易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已经取得了东方房产证,才能交易。

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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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解析

1、销售对象。

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2、购买程序。

凡购买经济适用房,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由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购买。

3、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东方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海南东方楼盘卖点:东方市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区,旱湿两季分明。年平均气温25℃左右,1月平均气温19.0℃,极端最低气温6.4℃,7月平均气温29.3℃,极端最高气温36.5℃。一般冬季寒冷只维持1个月左右,晚上最冷时是10℃(比较少见),但持续一般不超过2天,随后气温就升高。由于处于岛内五指山的背凤坡,是海南省降雨量最少的地区,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960毫米。这里季风特性明显,每年11月至翌年3月盛行北风和东北风,4月至10月盛吹西风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4.8米/秒,为全岛之最。,东方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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